我们公司有批货物准备通过代理公司出口到国外,但财务说这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内销。请问代理出口到底算不算内销?如果算内销,增值税和退税流程会有什么变化?
通过代理出口不算内销。代理出口是指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代理出口协议,由受托方(代理公司)以自己名义报关出口货物、收汇等,最终货物实际流向是国外,属于出口业务。
而内销是指企业将生产的产品在国内销售。二者有着本质区别。从税务角度看,代理出口在符合条件下,委托方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而内销则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等国内销售环节税费。在业务流程上,代理出口涉及报关、国际运输、收汇核销等与出口相关流程;内销主要是在国内完成货物交付、收款等。所以,通过代理出口不属于内销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