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一般不需要进行进项转出。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在增值税方面,由于转口贸易货物未实际进入我国境内,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对应的进项税额通常无需转出。但需注意,企业应确保业务真实性,留存好相关合同、运输单据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若企业转口贸易业务与国内应税业务无法准确划分进项税额,可能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转出。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是按照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占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的比例,乘以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来计算。
总之,要根据企业实际业务情况准确判断,必要时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转口贸易若能清晰区分,一般不用进项转出。但要是财务核算混乱,分不清哪些是转口贸易相关进项,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转出。所以规范财务核算很重要。
有些情况下,即使转口贸易本身无增值税应税行为,但如果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专用于转口贸易,从税务谨慎性原则看,转出更保险,避免后续税务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