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第次通过代理出口货物,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栏目不知道该怎么填。之前自己出口时都是填自己公司,现在找了代理,是填代理公司的名称还是继续填我们自己公司?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代理出口关单填写时,经营单位应填写代理方企业名称及代码,因为代理方负责签订并执行出口合同。发货单位通常填写委托方,即实际组织货物出口的单位 。贸易方式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一般贸易”等,如果是代理来料加工等特殊业务,要填相应贸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等如实填写。提运单号要准确填写货物运输提单或运单编号。商品编号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等规定填写。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要如实详细填写。数量及单位按实际出口货物数量和单位填写。最终目的国(地区)填写货物已知的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总之,填写时需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出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