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进口业务中,付汇主体通常根据代理协议的约定来确定。一般存在两种常见情况。一种是代理方付汇,这种情况下,代理方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进口合同,且在海关报关单上经营单位显示为代理方,那么代理方凭借相关单证,如进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向银行申请付汇。
另一种是委托方付汇,当委托方有付汇需求和资质,且在代理协议明确约定委托方付汇时,委托方以代理方提供的相关单证,以自身名义向银行办理付汇手续。无论哪种方式,都需保证付汇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避免出现外汇管理方面的风险。同时,要留存好相关的贸易单证,以备后续外汇监管部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