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工厂下单,要一批产品,计划排的非常的紧凑,国庆后突然菲特的来袭,让余姚整个城区陷入瘫痪。幸好工厂把原来已完成的产品都架了起来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但是原来计划好的交货时间迟迟没有了着落,而且产品是急着要出货的,我们跟客户也有合同签在那边,这可是违约行为。不过我们跟工厂也签有协议,协议里有不可抗力条款,我想问问各位,这个台风引起的水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工厂是否需要承担交货掉期违约的责任,那我这边与客户之间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好郁闷啊,请高手给我指点迷津啊
台风引起的水灾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因为水灾是一个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是无法通过合理预见、防范或避免的。因此,根据你与工厂签订的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工厂不应该承担由于水灾造成的交货期滞后的违约责任。同时,你需与客户沟通及解释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延误交货期,并协商延期的事宜,以尽量避免违约责任。建议你与工厂和客户做好沟通和协商,尽快解决交货掉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