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国际货运代理是否免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货运代理企业提供的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免税政策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另外,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