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出具产地证一般有两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以中转国为原产国出具产地证。这种情况下,货物需在中转国进行实质性加工或符合中转国关于原产地认定的标准。操作时,要向中转国的相关机构,如商会或贸易促进部门申请,通常需提供商业发票、提单、装箱单等基础贸易文件,以及能证明货物在中转国进行实质性改变的资料。
第二种是根据实际原产国出具产地证。若货物在中转国未进行实质性加工,仍保留原生产国的原产属性,就按原生产国的要求申请产地证。同样准备好贸易单据,向原生产国对应的发证机构申请。无论哪种方式,都要确保提供信息真实准确,与贸易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因产地证问题影响货物运输与清关。
转口贸易产地证关键看货物在中转地有没有实质性加工。没加工就按原产国出证,找原产国相关机构,备好合同、发票这些资料申请。要是有加工,按中转国要求,证明加工符合标准后在中转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