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业务入账,首先要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 - 委托方” 。发生相关费用时,如运费、保险费等,若由委托方承担,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 - 委托方”,贷记“银行存款” 。代理出口货物销售实现时,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 - 外商”,贷记“代理出口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代理出口销售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 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外商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 外商” 。最后与委托方结算,多退少补。要注意区分代收代付与自身收入成本,准确核算,同时保存好相关业务凭证。
此外,汇率变动可能影响收入成本核算,需按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