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外汇费用的收取主体通常由代理协议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代理方仅提供代理服务,不参与货物的实际交易,那么外汇一般是直接由委托方收取,相应的外汇费用也由委托方承担和处理。这是因为委托方才是货物的所有者和实际交易者,与国外客户直接建立贸易关系。
然而,如果代理方采用买断形式,即代理方从委托方买断货物再出口,这种情况下代理方会收取外汇,外汇费用自然也由代理方负责。
从法规方面看,只要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合法合规,按照协议执行即可。行业惯例上,大部分还是倾向于委托方收外汇及处理相关费用,因为这样能更清晰地界定双方责任和收益。但具体仍需以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为准。
通常来说,如果代理方负责报关、结汇等一系列操作,可能会收取外汇并扣除相关手续费后把余款给委托方。但如果委托方自己能搞定结汇等,一般就自己收外汇,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