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进口货物关税支付问题上,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一般遵循“谁实际承担税负”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委托方作为进口货物的实际需求者和最终受益者,是关税的实际承担方,所以大概率应由委托方支付关税。但这也并非绝对,需看具体业务情况和双方沟通协商。
从法律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代理进口业务中,若代理公司以委托方名义报关,委托方就是收货人,需承担关税;若代理公司以自己名义报关,在某些情形下代理公司可能需先行缴纳关税,再与委托方结算。为避免纠纷,建议你尽快与代理公司就关税支付问题进行协商,明确责任归属,签订补充协议。
一般按常理,你找代理公司进口货物,货物是你要用的,关税应该你付,毕竟你是货物的最终使用者和受益人。虽然合同没写,和代理公司商量下,你付关税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