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生产型的外资企业,以出口为主。
由于今年市场不好,订单少了很多。
现在想发展贸易,就是出口些我们不能生产的产品。这就要增加经营范围,增加贸易类。
可是听出口退税那边说,退税只能是一个系统,要么是生产,要么就是贸易。不可以同时存在两个。
请问我们公司这种情况怎么操作好呢,能不能增加贸易的经营范围。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公司想同时进行生产型和贸易型的业务,但是退税规定表明只能选择一个系统,要么是生产型,要么是贸易型。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操作方式:
1. 设立两家公司:您可以考虑在境内设立两家公司,一家专门从事生产型业务,另一家专门从事贸易型业务。这样,两家公司可以分开申请退税和纳税,以保证您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退税。值得注意的是,设立公司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和税务规定,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
2. 调整经营范围:如果您不考虑同时进行生产型和贸易型业务,您可以考虑调整您的经营范围,将其专注于其中一个领域,以遵守退税规定。您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选择哪个领域进行经营。
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或会计师,以确保您的操作合法合规。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