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4年前了a客户一个合同项下的两笔预款,但是a客户破产未能出口,所以这笔款一直挂在账上,今年刚好有另一个b客户的合同出口(香港公司汇,国内出口),就想把这笔款冲掉,法就是直接出口不汇。过外管局,外管局说金额不大到时候等他们通知是否现场核查。但这是两个国家的不同客户,我在中间需要假合同。
我将要操作的计划是:
报关:合同是方为国内公司,方为b客户。
退税:因为我这边每次退税都要函调,会涉及到出口合同,汇情况的。我的合同是方及付汇方为a客户,但出口地为b客户。
外管局:不知道是否要现场核查,但要好准备,先把以前汇的就合同准备好,另外再一个假的合同:将之前的预款购另外的货物出口到b客户所在地
如果为了操作方便,各个环节我的合同都是会有差别的,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我这样了,这三个部门如果资料是共享的,那么会出现问题,如果不共享,就不会有大的问题。
不好意思,写得比较混乱。
请了解的童鞋都进来讨论下吧。
根据我的了解,外管局、税局和海关是不同的机构,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共享。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使用了假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可能会引起这些机构的注意并可能导致问题。
首先,关于合同,外管局、税局和海关可能会交换和核对合同信息。如果您使用了假合同,这些机构可能会发现不一致之处。此外,外管局也可能会要求现场核查,确?;憧詈统隹谛形恼媸敌?。
其次,关于税务退税的情况,税局会涉及到出口合同和汇款情况的核查。如果您的合同涉及到不同客户或不一致的汇款方,税局可能会怀疑其真实性。
最后,海关对报关材料进行审核时,也会参考其他机构的信息,如外管局的核准文件和税局的退税申请等。如果发现与其他机构的信息不一致,可能会引起海关的怀疑。
综上所述,虽然这些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可能不是很清楚,但使用不一致的合同或其他违规行为可能会引起机构的注意并可能导致后续问题。建议您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避免涉及假合同或其他违规行为。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