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作 者:孤山一叶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非常正确。实际上,在中国的外贸交易中,“订金”更常见一些,特别是在批量生产的订单中。订金通常是指交易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部分货款。这有助于卖家更好地规划生产和采购,同时也能确保买家的实际采购意愿和支付能力。与定金不同的是,如果卖家不履行协议,买家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虽然订金并不像定金那样受法律?;?,但在实际的商业交易中,订金的作用与价值不可低估,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支付、返还、使用等相关条款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