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SOHO代理出口的PI抬头,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写法。
如果您是以自己的公司名义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那么PI抬头可以写您自己公司的名称。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自己的公司有进出口权。如果您的公司没有进出口权,那么建议您使用代理公司的名称作为PI抬头。
以中贸达为例,如果您选择中贸达作为您的代理出口公司,那么PI抬头就应该写中贸达的公司名称。同时,在PI中您需要注明您的公司信息作为实际供货方。这样可以保证在出口流程中,各项手续的办理能够顺利进行,也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无论您选择哪种写法,都需要在PI中清楚地注明代理关系,以避免给国外客户和代理公司带来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