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出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天气越来越热,杨梅成熟的时间也越来越近,梅农们是时候了解下杨梅出口的那些事了。这份杨梅出口攻略,请收好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3.《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43号)
我国不限制水果出口,但出口水果应符合输入国家/地区的要求。
针对目前可开展出口贸易的国家/地区和水果品种,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栏目查询《中国出口水果注册企业名单》(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9/sg38/3997475/index.html)。
不在名单内的,可登录输入国家/地区检疫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情况。
1.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动植物检疫司—政策法规”栏目,查询输入国家/地区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要求公告。
2.通过输入国家/地区检疫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
部分网址如下: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
https://www.aphis.usda.gov
欧盟健康与消费委员会
http://ec.europa.eu
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
http://www.agriculture.gov.au
马来西亚作物保护和植物检疫局
http://www.doa.gov.my
智利农牧局
http://www.sag.cl
1.出境杨梅果园和包装厂首先应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检疫注册登记并获得相应资质。
2.出境杨梅应当向检疫注册登记的包装厂所在地海关进行申报,按规定提供有关单证及产地供货证明。
3.海关根据我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含协定、议定书、备忘录等)、输入国家/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我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贸易合同和信用证订等明确要求对出境杨梅实施检验检疫。
4.出境水果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等有关检验检疫证单,并针对该批货物生成一个电子底账数据号,出口商凭该电子底账数据号等相关资料办理报关和通关手续。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出口杨梅果园、包装厂检疫注册登记申请可在线上办理。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入“行政审批--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栏目点击“设立申请”,按办理页面提示上传所需文件资料,提交给果园、包装厂所在地所属海关受理,以办理注册登记。
(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杨梅出口商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模块提交资料。
(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
具体涉及合同、装箱单、发票、产地供货证明等。
以上内容来源于宁波海关,我司在无锡、江阴、张家港、上海、香港、越南等地都拥有食品存储库。如您需要出口水果的冷链运输、报关报检、国际物流等服务,欢迎联系我司咨询报价,咨询热线139-1676-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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