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代理进口业务中,通常情况下,收汇应由委托方(也就是进口方)来进行。这是因为委托方是货物的实际购买者,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也是以委托方的名义进行的。在代理进口的模式下,代理方只是按照委托方的指示,办理进口相关的手续。
当然,具体的收汇安排也可以根据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的协议来确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代理方代收外汇,那么代理方可以在收到外汇后,按照约定的汇率和方式将人民币结算给委托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代收外汇的方式需要符合国家的外汇管理规定,代理方需要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资质。
总之,委托代理进口业务中的收汇主体,一般是委托方,但具体操作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进行灵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