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退税一般由委托方享有。因为委托方是货物的实际出口方和销售方,从本质上来说,委托方才是出口退税的权利主体。在实际操作中,代理方通常只负责提供代理服务,帮助委托方办理出口退税相关手续,比如收集整理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等。
但为了避免纠纷,委托方和代理方一定要在代理合同中明确退税的归属问题。合同需详细规定双方在退税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退税办理流程、费用承担、资料提供等方面。例如,明确规定代理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退税所需的资料整理完整提交给委托方,或者由代理方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退税款项到账后及时转给委托方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因退税归属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
一般是委托方享有退税,但代理方如果在退税办理过程中有垫付资金等情况,可能会协商按一定比例分享退税收益。所以合同里得写清楚垫付及收益分配相关内容。
若委托方符合退税资质,那退税自然归委托方。不过若代理方有参与一些与退税相关的特殊工作,比如优化退税方案,可能也会争取部分利益,这都得提前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