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准备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出口货物,之前都是自己办理退税,现在不清楚退税该由谁申请。请问在委托代理出口模式下,退税主体是委托方还是代理方?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委托代理出口业务中,一般由委托方办理出口退税。这是因为委托方是货物的实际所有者和销售方,其出口货物的行为符合退税的基本条件。
委托方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首先,委托方和代理方需签订规范的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代理方在货物出口后,要及时将报关单、核销单等相关单证交付委托方。委托方凭借这些单证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所需准备的资料主要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保资料准备齐全准确,顺利办理退税。
通常情况下是委托方办退税,因为委托方才是货物真正的拥有者,从税务原理上讲更符合退税主体资格。代理方一般只负责提供代理服务,协助处理出口相关事务,不负责退税办理。
是委托方办理退税哦。委托方在办理时要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像报关单信息要和实际出口货物一致,发票开具也要规范,不然可能会遇到退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