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原则上是由委托方办理出口退税。这是因为委托方才是货物的实际出口方和销售方,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销售风险。
委托方申请退税,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委托方需是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且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其次,货物必须实际出口离境,并已结汇。
办理流程方面,委托方在货物出口后,需取得代理方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凭借此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若代理方以自己名义出口,实质是代理委托方出口,这种情况下可能由代理方申请退税,但需符合特定税务规定和要求。总之,明确退税主体和流程,对委托方和代理方都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