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信用证交单后,单据就已经提交给开证行了,如果需要对某些内容进行修改的话,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与获取单据的物流公司或航运公司联系协商修改提单的内容。
2. 确认修改内容后,在物流公司或航运公司开具修改后的提单。
3. 在修改后的提单上注明修改日期、修改内容等相关信息,并注明"供修改之用,仅供证明"。
4. 将修改后的提单及任何必要的的文件复印或打印原件,同时把注明修改的文件一起寄给开证行,说明该文件仅用于参考。
5. 开证行审核完毕后,如果需要搭理,会向你发出相关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信用证交单是参照银行文件,因此对提单或其他货运单据的修改需要进行严格操作,并确认修改的过程及内容是与银行条费保持一致并遵守信用证的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