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计划通过代理办理出口退税,但不确定退税过程中是以我们(委托方)还是代理方的名义出口。这两种方式在操作和责任上有什么区别?哪种更符合政策要求?
在代理退税业务中,通常是以委托方的名义出口。这是因为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等。以委托方名义出口,符合政策要求,能确保退税流程顺利进行。
从操作流程看,以委托方名义出口,委托方需提供相关出口货物的资料给代理方,由代理方协助办理报关、报检等手续。责任承担方面,委托方对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代理方主要负责协助办理退税事宜。
若以代理方名义出口,可能会导致退税主体与实际业务不符,引发退税风险,如退税审核不通过等。所以,一般建议以委托方名义出口来办理代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