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出口业务中,一般由委托方办理出口退税。如果委托方是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即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若委托方是外贸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先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待货物出口后,凭相关单证申报退税。
至于交税主体,一般情况下,委托方是实际的纳税和退税主体,代理方仅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承担纳税义务。计税依据方面,生产企业以出口货物离岸价为依据;外贸企业以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为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准备和提交资料,确保退税流程顺利进行。
代理出口拿退税交税得看具体贸易模式。一般贸易下,就像前面说的,委托方按规定交和退。要是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是免税的,不存在交税问题;进料加工则按相关规定计算“免、抵、退”税。
代理出口拿退税,要关注税务政策变化。有时政策调整会影响计税依据、退税率等。比如退税率变了,委托方算退税金额就得按新退税率,所以要时刻留意政策动态,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