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口业务税局帐处理,首先要明确代理进口的模式,若为收取代理费的纯代理,进口关税、增值税由委托方承担。关税计入委托方采购成本,增值税若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
账务处理时,支付关税和增值税时,借记“其他应收款 - 委托方”,贷记“银行存款”。收到委托方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 委托方”。凭证制作方面,关税以海关完税凭证为依据,增值税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依据。入账时,按上述科目准确记录。若代理公司垫付税款,还需注意与委托方及时结算。
如果代理公司自营进口再销售给委托方,关税计入进口货物成本,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核算。销售给委托方时,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