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12年9月份到一笔预付款,后又在2012年12月份到一笔预尾款。两笔款都未在外汇监测系统中登记?;跷镆言诘皆の部詈蠓⒊?。现在外汇管理局问我们是不是还有没到款,我们说没有,货物都出了。但外汇管理人员说在外汇监测系统中有差异,让我们写个说明。
由于是第一次操作,不知道需要登记。说明怎么写呀......5555555
您好,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说明:
1. 首先,写一份说明函件,详细解释您公司为什么没有在外汇监测系统中登记这两笔预付款项??梢蕴峒澳鞘堑谝淮尾僮鳎皇煜さ羌橇鞒?,导致遗漏登记。
2. 在说明函中,指出您已经将货物发出,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发货单、付款凭证等,证明货物已经交付。
3. 表达您的愿意合作的态度,承诺今后会遵守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
4. 禀报公司领导,征得公司同意后,将写好的说明函件提交给外汇管理局??梢酝ü始虼娴姆绞椒⑺停繁D芄患笆彼痛?。
5. 如有需要,您也可以与外汇管理局的相关人员进一步沟通,协商解决此事。
请注意,以上仅为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说明函件内容,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