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地区代理出口退税,一般遵循“谁报关、谁收汇、谁退税”的原则。若代理方以自己名义报关出口、收汇,通常由代理方办理退税。代理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协议等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办理时要注意资料真实、准确且完整,比如报关单信息与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一致,收汇金额与报关金额相符等。若委托方以自己名义报关出口、收汇,则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委托方需获取代理方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准备其他退税所需资料申报退税。总之,关键是看报关和收汇主体,按规定操作,避免因错误办理影响退税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