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是可以申请退税的。一般由委托方申请退税,受托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方。
委托方凭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资料,向其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申报退税。如果逾期,除另有规定外,将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而且,申请退税的货物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否则可能影响退税申请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