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退税入账,一般分为以下几步。首先,委托方在货物出口销售后,根据代理方转来的相关单证,确认销售收入,借记“应收账款 - 某客户”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 出口销售收入” 。
其次,当收到代理方的出口退税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 应收出口退税”。这里要注意,“其他应收款 - 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在平时核算中,根据当期的应退税额进行计提。
另外,对于不予退税部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整个过程需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准确记录每一笔账目,同时要及时与代理方核对数据,确保入账金额准确无误。
如果涉及消费税的出口货物,在计算应退消费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