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出口业务中,货物通常归委托方所有。代理出口公司本质上是受委托方的委托,以委托方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办理货物出口相关事宜,其主要职责是提供服务,而非拥有货物所有权。
比如,委托方提供货物,承担货物的生产、采购成本等,从一开始就对货物拥有实质的控制权和处置权。只有在委托方授权或存在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代理出口公司才可能在特定阶段对货物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这并不等同于拥有货物所有权。
不过,如果委托方未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等相关费用,代理出口公司可能会依法对货物行使留置权,但这也只是一种担保手段,并非改变货物归属,一旦费用结清,货物仍归委托方。
一般肯定归委托方,毕竟是委托方出钱生产或采购的货物。代理方只是帮忙办理出口流程,没理由占有货物。除非双方签的合同里有特别条款说代理方有特殊权益。
正常情况是委托方,毕竟代理方只是提供出口服务。要是代理方私自把货物据为己有,那肯定违法。不过要是委托方违约给代理方造成损失,代理方可能会采取措施控制货物,但最终所有权还是委托方的。
大部分时候归委托方。但要是代理过程中,委托方要求代理方做一些违规操作,代理方为避免自身损失控制货物,这情况就复杂些,但也不能简单说货物就不归委托方了。
正常是委托方,代理方就是跑腿办事的角色。但要是双方合作出现严重矛盾,货物在代理方控制下,可能会有争议,不过法律上还是倾向委托方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