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下,客人指定货代,见提单copy件付尾款,很担心!
于是,按照前面各位的法,指定的货代,叫他们保证函和出船东提单。
可是,货代回复我:
不出保函是我们公司规定,这个我也没有法。我们会通知国外等你们到款后再放货给客人。
因为是consignee 指定的国外,所以只能出我们公司提单,不是船东单。我们的提单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客人那边沟通过一次,说,确认订单前已经说好是见提单copy件付尾款。
请问各位,我应该怎么办才好?
在FOB条款下,卖方要把货物交付给装船的货运代理,发运通常使用船东提单,这是一种法律文件,它证明卖方已经把货物交给了货运代理。如果指定的货运代理不愿意出船东提单,这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1.重新考虑选择货运代理。如果您的指定货运代理无法提供您所需的服务(如保证函和出船东提单),那么您可以考虑选择其他货运代理以确保您的交易安全。
2.与指定货运代理协商。您可以与指定货运代理沟通,讨论他们的规定,看看是否可以达成共识,他们可以接受出保函或船东提单等其他方式。
3.与客户协商。您也可以与客户商量是否可以选择其他装运条款或考虑采用其他交付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谨慎并与客户协商,以确保您的交易不会受到影响。
总之,在FOB交易中,确保交货的安全性非常重要,您需要仔细思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和交易安全。
我还想问,如果是,拼箱的话,就算我有了保证函,客人还是可以拿着MBL直接提货,那保证函也是没有用的。是吗?除非出整柜,有了保证函,有了正本的HBL,这样风险还可以小些。??是这样吗?? ?? ?? ?? ?那现在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首先大家也不用太担心所谓的指定货代。只要按足规矩来就行了??腿思热恢付ɑ醮丛耍敲?,作为发货方,也要用正规的托运单下给该指定货代,要盖章,在托单上写明你要求指定货代要的事,指定货代看过没问题,最好要盖章回传,以示确认托运关系?;跷锏脑耸?,不是谁指定就听谁的,而是谁下托单,谁接受了,就得按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来,如果将来有纠纷,托单及相关往来的单据将成为呈堂证供。如果有疑问,可以私聊。
因为订舱的不是你们自己的货代而是指定货代,所以提单是在指定货代手里,叫你客户和货代好好沟通,毕竟问题不在于你们。建议以后做CIF,用自己的货代,控货能力杠杠的
我以前指定货的时候,公司一般都可以出保函给shipper的,保证在shipper未寄出货代单(HBL)之前,不放船东单(MBL)给国外的货代公司。
非洲那里听说是比较乱,你最好找公司前辈问清楚,看南非那里是否有这样的风险。
其实如果真出了风险,除非你有非常大额的货款没有回来,否则你也不会轻易打官司的。
那其实你们做FOB的话,本身就不应该答应客户见提单复印件付款。因为在FOB条款下,是客户自己找货代,那么这个货代是直接听令于客户的,到时放不放单并不是由你们说了算。其次就是指定货代肯定不会按照你们的要求来出保证函的,这个你都不用要求,一定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然后既然事情发生了肯定是要解决的。你肯定是不能答应客户这个见提单copy件付尾款,那么你可以跟客户说你安排运输,到时费用多少他们可以直接转给货代那边,不经你们都可以。
在FOB下,如果是见提单copy件付尾款,这个肯定是不能答应的??突У闹付ɑ醮幕澳忝鞘敲挥腥魏慰鼗跞ǖ?,并且货代也不可能给你签保证函的,这个是不合理的操作。所以其实这个你不能让客户那边见提单复印件付款,如果客户要坚持说是要做提单copy件付尾款的话,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走你们的货代,到时你们的货代的话你们就有控货权了,这个就不用要求他们签保证函什么的了。对你来说就会更有保障一些,不然做指定货代的话就一定要收齐款再出货。
那么针对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你要求指定货代签保证函是一定不可能实现的,由于货代本身就不是你们的货代,肯定是不可能给你们签什么保函的。另外你所说的出船东提单,那其实出船东提单你们也是没有控货权,你这个情况其实最主要的就是要有控货权,那么只要是指定货代你们就一定是没有控货权的。那么其实你就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走你们的货代,让客户见提单copy件付尾款,这样子的话你们有控货权就不用担心了。第二种就是要求客户必须付完尾款再安排运输。
保函肯定不会给你出的,因为他们不是你方的货代,没必要答应你们的任何要求。不管是保函还是船东单,其实还是在于货代,因为当你把货交给货代的时候,他已经掌控了货物的所有权,如果他选择无单放货,你也没什么办法。所以指定货代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有可能在没有收齐全款的情况下,指定货代将提单给了收货人将货物提走。现在很多卖家为了图方便,会同意买家指定货代,导致货款尚未收到,货物便被买家提走。个人建议:
1.做FOB,跟客户协商由我方提供货代,运费及目的港收费让货代提供给我方,再由我方转交于买家,若价格合适,便由此操作。这样又避免货代乱收费,又可以减少卖家的风险。
2.做CIF,由卖方承担运输费用,卖方再将运输成本转嫁于货款,这样可避免“被骗货”的风险。
3.或者发货前收齐货款,这样你就不需要担心,即使你没有控货权也没有关系。
到南非的。大家说得也有理,但是这是我们老板的顾虑,我也顾虑,万一真的,真的是出问题了,我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所以,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份跟客人说明的邮件了,但是还没发给客人,看到你们这样说,有道理,但是,我们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我现在有点乱了。
FOB条款的话,客户是自己指定的货代的呀,如果你让客户指定的货代给你保证函的话,保证函针对的也是关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他是由指的人开出的,要求主债务人履行职责,否则就要开出保证函的人承担责任的一个方式,那么他肯定是不愿意的呀,客户指定货代,那么货代就是听命于客户的,建议你们是一定不要答应客户做见提单copy件付尾款,因为一旦发货以后你们是没有控货权,那就不由你们说了算了。那么如果没有收齐货款的话,就很难收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