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通知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勾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其中(三)出口货物装货单不是很清楚,请指点
是箱单吗?
还有我们是工厂,(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准备什莫?
出口货物装货单是指记录着货物从工厂中被装入货车、船舶或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单据。它通常包括以下信息:装货时间、货物名称和数量、装货地点和目的地、运输工具的信息等。装货单可以是一张独立的单据,也可以是由货物明细单中的装货信息衍生而来的。
对于工厂来说,如果是外贸企业购货合同,您需要准备的包括以下内容:
1.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
2. 或者是生产企业购买的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
3. 如果存在补充合同,则需要提供与一笔勾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
根据这些单据的要求,出口企业需要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的15天内,将这些单据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可以依据这些单据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手续办理。
前辈你好 你现在清楚了吗 我刚始 在备案这也遇到问题了??我不清楚这个(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这是什么单据啊 是要我们自己的吗?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是不是指的关单回来时货代寄来的装货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