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退税中的运费承担问题,需要根据代理协议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在签订代理协议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运费的承担方。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可以按照国际贸易的惯例来处理。通常来说,如果是以FOB(离岸价)成交,那么运费由买方承担;如果是以CIF(到岸价)成交,那么运费由卖方承担。在代理出口退税的情况下,如果代理公司只是负责办理退税手续,而货物的运输由委托方自行安排,那么运费自然由委托方承担。如果代理公司同时负责货物的运输和退税手续,那么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运费的承担方式。总之,运费的承担问题应该在代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贸易方式和合同条款可能会对运费的承担方产生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仔细协商并明确相关条款。
另外,如果在代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出现了运费争议,双方应该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